close

  本報訊(記者趙野)11年前喝酒發生爭執,傷人致死逃匿今獲刑。12月12日,李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蘭州中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
  2002年11月24日20時許,李某和蘇某等4人(均獲刑)在永登縣和橋鎮某酒吧飲酒時與黃某等人發生爭吵並廝打,廝打致黃某倒地,後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李某隨後逃匿,於今年被抓獲歸案。  (原標題:傷人致死逃匿11年男子歸案領刑8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lywm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