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在人才招聘會上與公司老闆一見如故,來自湖南的職業經理人周先生放棄了上市公司的高薪職位,於去年5月進入深圳家家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執行總經理。就在周先生準備施展拳腳大幹一場時,僅僅3個月後,他就從家家興公司離職了。離職的原因,雙方各執一辭,周先生認為自己是被違約解雇的,而家家興則聲稱周先生是自願離職的。在經歷了勞動仲裁的敗訴之後,周先生將自己的前東家告上了寶安區人民法院,提出了438萬元的索賠請求。去年12月16日,本案在寶安法院龍華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晶報記者 陳荻
   入職,百萬元紅利的誘惑
   “我是一名職業經理人!”這是周先生見到記者的第一句話,“我的遭遇,就是典型的職業經理人的悲哀!”
   今年42歲的周先生是湖南人,從事高層管理工作多年,從一名普通的打工仔成長為一名職業經理人,曾經在多家公司出任執行總經理的職務。去年5月,從一家平板電腦廠家跳槽出來的周先生,因被深圳家家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老闆和股東們的誠意所感動,放棄了一家上市公司的邀請,來到家家興出任執行總經理。之所以選擇這樣一家經營連鎖自選快餐的企業,周先生坦言,除了老闆的誠意以外,他本人也非常看好這個行業,希望能在連鎖自選快餐行業內大展拳腳。
   5月24日,周先生與家家興公司簽訂了3年的聘任協議書,按照協議約定,周先生除了享有24萬元的基本年薪外,還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第一年享受家家興公司紅利乾股10%,第二年起享受家家興公司10%原始股份。“每月2萬的工資其實不高,我更看重的就是合同中關於紅利乾股和原始股份的約定,因為按照我對家家興公司的瞭解,按照其目前的營業額,我每年就可以拿到過百萬的紅利,更別說公司發展壯大以後!”周先生表示,這也是其簽約家家興的重要原因之一。
   解雇,因與老闆存在分歧?
   可令周先生意想不到的是,還沒等他在家家興公司執行總經理的位置上屁股坐熱,僅僅3個月後,他就從公司離職了。原本準備使用在公司管理上的一股勁,只能用在與前東家打官司上了。
   周先生表示,他是被公司違約辭退的,因為他與家家興的老闆鄧先生在管理理念上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在簽訂勞動合同方面,當時家家興與各門店的普通員工並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給員工購買保險,其次是家家興部分店面廚房存在消防隱患需要整改,同時食品衛生以及稅務等方面的問題等等,任何問題都是大問題,我當時針對這種種制約公司發展的現狀向老闆提出整改的想法和思路,因為企業要想衝破經營停滯不前瓶頸的現狀繼續發展,這些問題都是必須面臨的現實問題。”周先生表示,考慮到雙方在股權方面的約定,他不僅僅將自己定位在“打工”,而是把這份工作當作一份事業,當成了一種責任,為此多次與老闆鄧先生就完善公司制度、引入現代企業管理體制等方面進行溝通,但是發現雙方存在較大的分歧,雖然初期老闆都按照周先生的建議與要求進行了一些改進,但是雙方的裂痕越來越大,最終演變成徹底決裂。
   周先生表示,去年8月23日,家家興公司的經理,也是股東之一的陳偉來到辦公室找他,稱鄧老闆要求其走人,並要求周先生配合其辦理相關的移交手續。這一突如其來的要求讓周先生感覺如晴天霹靂一般,當時周先生表現得非常憤怒,希望能夠與鄧老闆直接溝通,當時陳經理表示不需要了,說老闆鄧先生已經決定了。隨後,陳經理要求周先生填寫“離職書”,否則將不能結算工資。
   “我當時也在氣頭上,就將離職書的‘離職’二字塗改,改成‘辭退’,併在離職事由上寫上‘領導認為個人能力不能適應公司發展!’”據此,周先生認為,自己是被家家興在沒有任何合理理由下辭退的,屬於違反雙方聘任協議的行為,遂向龍華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提起申請,要求家家興公司按照雙方合同要求賠償20萬元。龍華新區仲裁委仲裁雙方為自願解除合同。隨後,不服仲裁委裁決的周先生又向寶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家家興公司賠償438萬元,其中包括合同違約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以及當初被告向原告承諾的10%原始紅利乾股。
   離職,事涉作風問題?
   對於周先生被解雇的說法,家家興公司的股東、經理陳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不能接受。陳偉表示,周先生是自己離職的,陳偉告訴記者,周先生進入家家興公司以後,有員工反映周先生舉止有些輕浮,特別是與公司一名已婚女性人事經理有存在曖昧關係的可能,給公司造成了不好的影響。陳偉坦言,這些風言風語他都只是聽說,但是周先生的辭職,陳偉表示跟這些傳言有著直接的關係。
   陳偉表示,周先生離職那天他的確是找過周先生,但是他並非表示要周先生走人,而是希望周先生能夠註意下自己的言行。“誰知周總當時就跳了起來,非常生氣,當即表示要辭職!”陳偉說,沒想到周先生當時反應這麼大,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最後辦理了相關離職手續。同時陳偉對周先生所稱的與老闆股東之間的分歧表示了否認,稱其實公司的老闆股東還是非常認可周先生的能力的,同時表示,非常支持周先生就此事走法律程序,家家興公司也將按照法院的判決來執行。
   每月2萬的工資其實不高,我更看重的就是合同中關於紅利乾股和原始股份的約定,因為按照我對家家興公司的瞭解,按照其目前的營業額,我每年就可以拿到過百萬的紅利,更別說公司發展壯大以後!”
   ——周先生表示,這也是其簽約家家興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當時也在氣頭上,就將離職書的‘離職’二字塗改,改成‘辭退’,併在離職事由上寫上‘領導認為個人能力不能適應公司發展!’”
   ——據此,周先生認為,自己是被家家興在沒有任何合理理由下辭退的
   □庭審直擊
   兩份內容近似的離職文件,他們究竟誰在撒謊?
   去年12月16日,本案在寶安法院龍華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周先生以及被告代理人陳偉都出席了庭審。在法庭上,雙方爭論的焦點依然是周先生從家家興公司離職究竟是辭職還是解雇。
   在法庭上,周先生出具了一份蓋有“深圳市家家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章的辭退書,該辭退書顯示“因公司股東內部原因及公司經營狀況暫時不能達到高速發展的要求,經公司股東研究決定免去周某某執行總經理職務並辭退。”周先生認為,這是家家興公司辭退其的直接證據。而被告方家家興公司則否認存在所謂的“行政人事部”章,稱家家興公司在寶安公安分局備案的章只有兩個,一個是公司的公章,一個是公司的財務章,其他的章不存在,公司也不承認。而周先生的代理律師則出示了周先生離職後2013年10月15日一份老闆鄧先生簽名“2013年關於工資發放日期調整的通知”以及周先生在職期間關於公司人才招聘與中國人才熱線簽署的合作協議等一系列文件,均蓋有“行政人事部”的印章,以證明這個人事章為家家興公司一直在使用。
   在庭審當中,引起法庭註意的是雙方分別出具的,內容十分近似的“離職文件”。這兩份證據均為一張打印的“家家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離職書”,其手寫內容大部分相似,但是在文件名和離職事由處,卻存在不同。原告周先生提供的證據中,打印的“離職”二字被划去,旁邊有手寫的“辭退”二字,離職事由寫著“領導認為個人能力不能適應公司發展”。而被告家家興公司提供的證據中,文件名仍為打印的“離職書”,離職事由上只有“個人能力不能適應公司發展”,記者發現,兩份文件手寫內容相同部分,筆跡基本一致,而且雙方提交給法庭的都是複印件。
   為什麼會出現兩份不同的離職文件?原被告雙方各執一詞。原告表示,這就是他辦理離職手續時被迫寫下的,因為不寫就不給結算工資,考慮到自己並非離職而是被辭退,便對固定格式的離職書進行了手寫修改,這份複印件是其離職時複印的,原件在公司處。而被告則表示,之所以提供複印件,是因為原件公司財務拿去複印以後就不見了。為什麼不見了,被告代理律師表示,應該是被原告周先生拿去了,但是卻無法提供證據予以證明。而原告代理律師則表示,作為公司的正規文件,理應由家家興公司保管原件,如果丟失,應該由家家興公司承擔相關的責任。
   在法庭上,周先生稱公司為了達到不賠償的目的不僅私自修改離職申請單,並且把在職期間幾個月在公司QQ工作群里發佈的所有加蓋有公司行政人事章的文件以及所有周先生簽署的原文件全部刪除與銷毀,並表示可以由法庭向騰訊公司後臺調取在QQ群里發佈的所有文件共享記錄以及與中國人才熱線合作的原文件以證明公司心虛的不法行為。
   案件並未當庭宣判,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原標題:“自願離職”還是“炒魷魚”?引發438萬元訴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lywm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